12.1 物业运营管理系统
12.1.1 智能化的住宅建筑应设置物业运营管理系统。
12.1.2 物业运营管理系统宜具有对住宅建筑内入住人员管理、住户房产维修管理、住户各项费用的查询及收取、住宅建筑公共设施管理、住宅建筑工程图纸管理等功能。
条文说明
12.1.1 非智能化的住宅建筑,具备条件时,也应设置物业运营管理系统。
在《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242-2011》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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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智能化的住宅建筑应设置物业运营管理系统。
12.1.2 物业运营管理系统宜具有对住宅建筑内入住人员管理、住户房产维修管理、住户各项费用的查询及收取、住宅建筑公共设施管理、住宅建筑工程图纸管理等功能。
12.1.1 非智能化的住宅建筑,具备条件时,也应设置物业运营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