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仓储场所应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职责:

a) 制定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b) 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的教育,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c) 落实本标准有关储存安全、装卸安全、用电安全、用火安全的各项规定;

d) 保障仓储场所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e) 定期组织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检测、维修、保障完好有效;

f) 定期开展防火检查、防火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g) 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h) 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扑救初期火灾,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调查;

i)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应建立消防档案。

在《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 XF1131-2014》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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