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火灾分类

Classification of fires

GB/T 4968-2008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实施日期:2009年4月1日

本标准修改采用了ISO 3941:2007《火灾分类》(英文版)。结合我国国情,在采用ISO 3941:2007时,本标准做了如下修改:

—— 删除了国际标准的前言,重新起草了前言;

—— 删除了国际标准的引言;

—— 将国际标准中的“本国际标准”一词改为“本标准”;

—— 不仅仅根据可燃物的性质定义火灾分类,而是根据可燃物的类型和燃烧特性对火灾进行分类。

因此,对国际标准中的范围作了修改;

—— 根据GB 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中的定义,增加了E类火灾(带电火灾);

—— 将国际标准中某些标点符号修改为符合汉语习惯的标点符号。

本标准代替GB/T 4968-1985《火灾分类》。与GB/T 4968-1985相比,本标准主要变化如下:

—— 不仅仅根据可燃物的性质定义火灾分类,而是根据可燃物的类型和燃烧特性对火灾进行分类;

—— 根据GB 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中的定义增加了E类火灾(带电火灾);

—— 根据ISO 3941:2007中的定义,增加了F类火灾(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物火灾);

—— 按照现行的国家标准编写要求,对GB/T 4968-1985的编写格式进行了调整。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名词术语符号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3/SC1)归口。

本标准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姚松经、郑巍。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4968-1985。

上一节:没有了 下一节:1 范围
在《火灾分类 GB/T4968-2008》内检索
可同时查询多个内容,分隔符:空格为“与”,“\”为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