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总则


6.1.1 由被测方提供受理软件包和用户文档。

6.1.2 测试前,按照用户文档的相关要求进行硬件配置及软件安装,连接相关系统设备,完成软件的各项设置,使相关系统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6.1.3 报警受理系统受理软件功能测试过程按6.2、6.3的方法,火警信息终端受理软件功能测试过程按6.2、6.4的方法,分别参照用户文档相应操作过程逐条进行。

在《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第5部分:受理软件功能要求 GB26875.5-2011》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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