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10.1 标志

10.1.1 产品标志(铭牌)

文字、符号、图形等应直观、醒目,应包括以下内容:

a)产品名称及型号;

b)产品主要技术参数(如:触点容量等);

c)制造厂名称及商标;

d)出厂年月及产品编号;

e)接线端子连线标志。

10.1.2 包装标志

产品包装箱上应有下列标志:

a)产品名称、型号、制造日期及产品编号;

b)制造厂名、厂址、邮编、电话;

c)符合GB/T 191要求的储运图示标志。

10.1.3 质量检验标志

a)本标准代号及编号;

b)检验部门名称;

c)合格标志。

10.2 包装

10.2.1 压力开关包装前应将其工作压力值调到规定值。

10.2.2 包装盒内应装有下列技术文件:

a)产品检验合格证;

b)产品说明书。

10.3 运输

压力开关在运输及装卸时应注意防雨,避免碰撞和重压。

10.4 贮存

压力开关应贮存于干燥通风的室内,防止受潮,不允许接触有腐蚀性气体。

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0部分:压力开关 GB5135.10-2006》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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