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8 耐火性能


6.18.1 沟槽式管接头(包括带密封圈的管件)按7.14的规定进行试验,连接沟槽接头的管道系统中,充满额定工作压力的静水压,应能承受耐火试验15min,试验后应无泄漏和变形损坏。

6.18.2 沟槽式管件(不带密封圈),若采用熔点低于800℃的金属材料或非金属材料制作,则按7.14的规定进行试验,连接沟槽管件的管道系统中,充满额定工作压力的静水压,应能承受耐火试验15min,试验后应无泄漏和变形损坏。

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1部分:沟槽式管接件 GB5135.11-2006》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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