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标志

8.1.1 门锁均应有清晰、耐久的产品标志和质量检验标志,并有产品说明书。

8.1.2 产品标志应包括以下内容:

a)制造厂名、厂址和商标;

b)产品名称;

c)规格型号;

d)制造日期及产品编号;

e)产品主要技术参数;

f)执行标准编号。

8.1.3 质量检验标志应包括以下内容:

a)执行标准编号及名称;

b)检验部门名称;

c)合格标志。

8.1.4 使用说明书的编写应符合GB/T 9969的规定。

8.2 包装

门锁的包装应安全可靠,防潮防尘,便于装卸、运输和贮存;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要求。包装时随产品提供如下文字资料并装入防水袋中:

a)产品合格证;

b)产品说明书;

c)装箱单;

d)产品安装图;

e)零部件及附件清単。

8.3 运输

门锁在运输过程中应平稳、固定牢固,避免碰撞,装卸时应轻抬轻放,不应遭雨淋和暴晒。

8.4 贮存

门锁贮存时,应置于干燥、通风的室内,避免接触腐蚀性的物质,并采取必要的防潮、防晒、防腐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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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推闩式逃生门锁通用技术要求 GB30051-2013》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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