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标准的4.1、4.2、4.4、4.5、4.6、4.7、4.8、4.9、4.10、4.11为强制性条文,其余为推荐性条文。

本标准对应于国际标准 ISO 4641:1991《吸水和排水用橡胶软管》,与 ISO 4641:1991的一致性的程度为非等效,主要差异如下:

——按照汉语习惯对一些编排格式进行了修改;

——将一些适用于国际标准的表述改为适用于我国标准的表述;

——增加了消防吸水胶管线质量、弯曲负荷性能、曲挠性能、盘卷性能要求;

——对耐臭氧性能不作要求。

本标准代替GB 6969—1986《消防吸水胶管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与GB 6969—1986相比,主要差异如下:

——删除了消防吸水胶管物理机械性能要求;

——取消了直筒型消防吸水胶管管头型式;

——增加了50mm规格产品的要求;

——增加了消防吸水胶管爆破试验的要求;

——增加了消防吸水胶管在真空条件下的内径径向收缩率的规定;

——增加了消防吸水胶管层间粘合强度的规定;

——增加了“检验规则”和“标志”章节。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五分技术委员会(CSBTS/TC113/SC5)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伟光、李宝忠、沈坚敏、凌新亮、谷惠珍。

本标准所代替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6969—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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