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标志

产品合适的位置上应设有铭牌,标记以下内容:

a)制造厂名;

b)产品名称;

c)产品型号;

d)制造日期;

e)执行标准代号。

8.2 包装

8.2.1 照明装置的包装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

8.2.2 包装箱外壁应标明以下内容:

a)制造厂名;

b)产品型号及名称;

c)生产日期;

d)“小心轻放”、“向上”、“怕湿”等文字或符号。

8.2.3 产品应放在有防震软垫的包装箱内,箱内应附有产品合格证、装箱单及产品使用说明书,技术服务单。

8.3 运输

产品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剧烈碰撞,并采取防潮措施。

8.4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的环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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