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A (规范性附录)水洗尺寸变化率试验方法


A.1 试验原理

试样经规定的洗涤程序洗涤后,测得洗涤前后的尺寸变化,计算其收缩率。

A.2 试验装置

A.2.1 洗衣机:能满足GB/T 8629-2001规定的7A洗涤程序的织物缩水率试验机。

A.2.2 洗涤剂:成分含量与GB/T 8629 -2001附录B中无磷ECE洗涤剂相同。洗涤剂用量见 FZ/T 70009-2012附录C,洗涤剂应先溶解于50 °C的水中。

A.2.3 配重布:双层涤纶针织布,每层长宽尺寸均为(300±30)mm、质量为(35±3)g。

A.2.4 钢直尺:精确度为毫米(mm)。

A.2.5 烘箱:能保持恒温在50 °C±5 'C。

A.3 试验样品

针织品样片大小为横向300 mm、直向800 mm,正面向外叠成400 mm×300 mm的双层式样,并用尺寸稳定的缝线将三边缝合牢固。

样品数量:3块。

A.4 试验准备

将试样放置在温度不高于50 °C、相对湿度不大于10%条件下预处理4 h,然后将样品平铺在温度 20 °C±2 °C、相对湿度65%±2%条件下调湿至少24 h。

A.5 试验步骤

A.5.1 在距离试样边缘至25 mm处做标记,分别记录经纬方向的平均值,作为原始尺寸L0(W0)。

A.5.2 将试样按GB/T 8629-2011中规定的7A程序进行洗涤一次。试验条件如下:

a) 负荷:试样及配重布共1 kg。试样不能超过总负荷的一半(单个试样已超过0.5 kg除外);单个试样质量超过1 kg时,不需再加配重布。

b) 试液:见A.2.2。溶液为高水位。

c) 温度 40 °C。

A.5.3 程序结束后,取出样品,平铺在50 °C±5 °C的烘箱中,直至烘干。

A.5.4 再将试样按A.5.2进行洗涤一次,溶液为低水位。

A.5.5 再次按A.5.3进行烘干。

A.5.6 烘干后的试样再次平铺在温度20 °C±2 °C、相对湿度65%±2%条件下调湿至少24 h。

A.5.7 按A.5.1量取水洗后的尺寸LF(WF)。

A.5.8 按式(A.1)计算总收缩率,精确至0.1%。

标准附图

............... (A.1)

式中:

L0(W0)——原长度(宽度),单位为毫米(mm);

LF(WF)——洗涤后长度(宽度),单位为毫米(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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