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器材
3.1 拆卸工具
螺丝刀、拉锯、扳手、锤子等。
3.2 切割工具
手锯、切割机等。
3.3 观察器材
放大镜(带照明,放大倍数4倍以上)、体视显微镜、视频显微镜等。
3.4 拍摄器材
照相机、摄像机等。
3.5 辅助器材
照明灯具、毛刷等。
在《火灾物证痕迹检查方法 第3部分:黑色金属制品 GB/T27905.3-2011》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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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拆卸工具
螺丝刀、拉锯、扳手、锤子等。
3.2 切割工具
手锯、切割机等。
3.3 观察器材
放大镜(带照明,放大倍数4倍以上)、体视显微镜、视频显微镜等。
3.4 拍摄器材
照相机、摄像机等。
3.5 辅助器材
照明灯具、毛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