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 业务终端设备试验
6.6.1 目的
检验音视频采集/显示/传输设备的性能。
6.6.2 试验步骤
6.6.2.1 按试样功能实现的需要连接所配接的部件。接通电源,使试样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6.6.2.2 查看试样的摄像机、显示器、无线话筒、电话机、音箱等配置。
6.6.2.3 使试样与网管中心站的卫星链路,完成入网,并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6.6.2.4 查看开通指挥视频会议、上传实时图像、指挥电话和数据业务接入等功能的实现和传输效果。
6.6.3 试验结果
判断试样结果是否符合5.6的要求。
在《消防卫星通信系统 第2部分:便携式卫星站 XF/T971.2-2011》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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