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 部件性能


5.9.1 小车

小车的行走机构应安装刹车装置,在摩擦系数为0.45、坡度20°±2°的斜坡停放时不应发生滑动。

5.9.2 气瓶

小车上的气瓶应符合GB 28053的规定,公称工作压力为30MPa,公称容积不应小于6.8L。

5.9.3 气瓶阀

气瓶阀应符合GA 124-2013中5.23的规定。

5.9.4 单向阀

在工作状态下,单向阀不应产生漏气现象。

5.9.5 减压器

5.9.5.1 减压器输出压力调整部分应设置锁紧装置,减压器输出端应设置安全阀。

5.9.5.2 在30MPa〜2MPa范围内,减压器输出压力应在设计值范围内。

5.9.6 安全阀

安全阀的开启压力与全排气压力应在减压器输出压力最大设计值的110%〜170%范围内,关闭压力不应小于减压器输出压力最大设计值。

5.9.7 压力表

5.9.7.1 高压压力表精度不应低于1.6级,最小分格值不应大于1MPa;其他性能应符合GB/T 1226的 规定。

5.9.7.2 中压压力表精度不应低于1.6级,最小分格值不应大于0.1MPa;其他性能应符合GB/T 1226 的规定。

5.9.8 警报器

当小车上的气瓶压力下降至(5.5±0.5)MPa时,小车上的警报器应发出连续声响警报,直至气瓶压力降至1MPa为止,声强峰值不应小于90dB(A) 。

5.9.9 供气管

5.9.9.1 组成

供气管应包含1根主供气管和2根分供气管。

5.9.9.2 长度

供气管的长度应符合表1的规定。

标准附图

5.9.9.3 抗扭结性能

供气管经扭结试验后,空气流量的降低不应大于10%。

5.9.9.4 耐挤压性能

供气管经挤压试验后,空气流量的降低不应大于10%。

5.9.9.5 强度

供气管经压力试验后,应无漏气和异常变形。

5.9.10 滚筒

缠绕主供气管的滚筒应转动灵活。

5.9.11 快插接头

快插接头应符合GA 124-2013中5.21的规定。

5.9.12 腰带

在750N的拉力作用下,腰带不应受损,搭扣不应滑脱。

5.9.13 转换装置

5.9.13.1 低压转换及警报

当分供气管压力降至(0.3±0.1)MPa时,转换装置应能将气源自动转换到应急供气装置,同时应发出声强峰值不应小于90dB(A)的连续声响或振动警报,直至应急供气装置的气瓶压力降至1MPa为止。

5.9.13.2 警报平均耗气量

警报平均耗气量不应大于5L/min。

5.9.14 应急供气装置

5.9.14.1 动态呼吸阻力

应急供气装置的动态呼吸阻力应符合5.5的规定。

5.9.14.2 气瓶

应急供气装置的气瓶应符合GB 28053的规定,公称工作压力为30MPa,公称容积不应小于2L。

5.9.14.3 减压器

应急供气装置的减压器应符合5.9.5的规定。

5.9.14.4 安全阀

应急供气装置的安全阀应符合5.9.6的规定。

5.9.14.5 呼吸软管

呼吸软管应符合GA 124-2013中5.20的规定。

5.9.15 全面罩

5.9.15.1 视野

总视野保留率不应小于70%,双目视野保留率不应小于55%,下方视野不应小于35°

5.9.15.2 镜片透光率

镜片的透光率不应小于85%。

5.9.15.3 吸入气体中的二氧化碳含量

吸入气体中的二氧化碳含量(按体积比)不应大于1%。

5.9.16 供气阀

供气阀应设置自动正压机构。

5.9.17 通话装置

5.9.17.1 通话装置不应妨碍佩戴者的视线和头部的转动。

5.9.17.2 监护者与佩戴者之间的通话应清晰。

5.9.18 高压部件强度

5.9.18.1 金属高压部件经气瓶公称工作压力的1.5倍水压试验后,应无渗漏和异常变形。

5.9.18.2 非金属高压部件经气瓶公称工作压力的2倍水压试验后,应无渗漏和异常变形。

在《长管空气呼吸器 XF1261-2015》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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