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气火灾痕迹物证技术鉴定方法 第1部分:宏观法

Technical determination method for electrical fire evidence—

Part 1: Macroscopic method

GB/T 16840.1-2008

代替 GB 16840.1-1997

2008-07-02发布 2009-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 16840《电气火灾痕迹物证技术鉴定方法》由以下部分组成:

——第1部分:宏观法;

——第2部分:剩磁法;

——第3部分:俄歇分析法;

——第4部分:金相分析法;

......。

本部分为GB/T 16840的第1部分。

本部分代替GB 16840.1-1997《电气火灾原因技术鉴定方法 第1部分:宏观法》。

本部分与GB 16840.1-1997的主要差异如下:

——标准由强制性标准改为推荐性标准;

——标准名称由“电气火灾原因技术鉴定方法 第1部分:宏观法”改为“电气火灾痕迹物证技术鉴定方法 第1部分:宏观法”:

——第1章范围,调整了原标准的适用范围;

——第2章术语和定义,在保留和完善原标准的基础上,增设了2.7条样品,更改了2.4条一次短路熔痕、2.5条二次短路熔痕的有关内容;

——第3章原理,在保留原标准内容的基础上,对部分词句进行了编辑调整;

——第4章设备,调整了章名,并对内容进行了修改;

——本部分将原标准的第5章方法步骤,分解为本部分的第5章试样和第6章方法步骤;

——本部分的第5章试样,主要从试样提取和试样的截取等方面做出了规定;

——本部分第6章方法步骤,主要从试样处理和观察试样等方面做出了规定;

——删除了原标准中第7章送检及鉴定时应履行的书面程序。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六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 6)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邸曼、高伟、赵长征、张明。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16840.1-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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