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试样


5.1 概要

试样应从代表制品的足够大的样品上制取。

试样为圆柱形,体积(76±8)cmm³,直径

标准附图

mm,高度(50±3)mm。

5.2 试样制备

5.2.1 若材料厚度不满足(50±3)mm,可通过叠加该材料的层数和/或调整材料厚度来达到(50±3)mm的试样高度。

5.2.2 每层材料均应在试样架中水平放置,并用两根直径不超过0.5mm的铁丝将各层捆扎在一起,以排除各层间的气隙,但不应施加显著的压力。松散填充材料的试样应代表实际使用的外观和密度等特性。

注:如果试样是由材料多层叠加组成,则试样密度宜尽可能与生产商提供的制品密度一致。

5.3 试样数量

按7.4 给出的程序,一共测试五组试样。

注:若分级体系标准有其他要求可增加试样数量。

在《建筑材料不燃性试验方法 GB/T5464-2010》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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