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4 电教室
7.24.1 构成和功能
电教室宜设有电化教学设备、音像资料编辑机、字幕机、摄像机、计算机等以及其他音像资料处理设备,能够进行电化教学以及音像资料的编辑和演播。
7.24.2 建设要求
电教室建筑面积应不小于40m²。
在《消防培训基地训练设施建设标准 XF/T623-2006》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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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4.1 构成和功能
电教室宜设有电化教学设备、音像资料编辑机、字幕机、摄像机、计算机等以及其他音像资料处理设备,能够进行电化教学以及音像资料的编辑和演播。
7.24.2 建设要求
电教室建筑面积应不小于40m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