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0 振动试验


6.10.1 将灭火器以直立状态固定在振动台的夹紧装置中,对带有专用固定架的灭火器,应将灭火器装在专用固定架中,然后将固定架夹紧在振动台上。

6.10.2 依次改变振动台的振动方向,使灭火器按空间三个垂直轴线方向进行振动。每个方向的振动试验应按下列参数连续进行:

a)以垂直、水平、侧向三个方向按下列参数进行扫频振动:

频率(Hz) 振幅(mm)

10~20 0.75±0.08

20~40 0.50±0.05

40~60 0.25±0.03

以2 Hz为单位逐步增加频率值和振幅,每个频率振动5 min;以上述扫频振动中产生共振的频率值每个方向振动2 h;如无共振,则按b)进行定频振动。

b)以垂直、水平、侧向三个方向按下列参数进行定频振动:

——频率:40 Hz;

——振幅:0.25 mm±0.03 mm;

——时间:2 h。

6.10.3 经振动试验后的灭火器,还应按6.1的方法进行喷射性能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5.1.2和5.2.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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