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轻便消防水龙

Portable fire hose

GA 180—2016

代替GA 180—1998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日期:2016年05月18日

实施日期:2016年08月01日

本标准的第5章、第7章和8.1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A 180—1998《轻便消防水龙》。与GA 180—1998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1998年版的第2章);

——修改了定义、型号、基本参数、喷射性能、密封性能、水带性能、喷枪性能、专用接口性能等要求(见3.1、4.2、4.3、5.2、5.3、5.4、5.5、5.6,1998年版的第3章、4.1、4.2、5.1、5.2、5.3);

——增加了分类、外观质量等要求(见4.1、5.1);

——修改了喷射性能、密封性能、水带性能、喷枪性能、专用接口性能等试验方法(见6.2、6.3、6.4、6.5、6.6,1998年版的6.1、6.2、6.3)。

本标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固定灭火系统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 2)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富阳永明消防设备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舒艳、张玉贤、周世楠、毛莹、李亚男、李国彪、刘梅梅、刘连喜、徐凤良。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A 180—1998。

上一节:没有了 下一节:1 范围
在《轻便消防水龙 XF180-2016》内检索
可同时查询多个内容,分隔符:空格为“与”,“\”为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