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标志、使用说明书


9.1 标志

9.1.1 水流指示器标志应包括如下内容:

a)产品名称及规格型号;

b)生产厂名称或商标;

c)额定工作压力;

d)电性能参数;

e)灵敏度;

f)适应管道外径(适用时);

g)延迟时间(适用时);

h)生产日期或出厂编号;

i)执行标准。

9.1.2 水流指示器本体明显部位应铸(刻)出水流方向。

9.1.3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

9.2 使用说明书

9.2.1 水流指示器在其包装中应附有使用说明书,使用说明书应按GB/T 9969进行编写。

9.2.2 使用说明书中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使用环境条件、贮存环境条件、生产日期、生产依据标准、必要的技术参数、安装操作说明及安装示意图、注意事项、生产厂商名称、地址和联络信息等。

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7部分:水流指示器 GB5135.7-2018》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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