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3 屋面、吊顶与技术夹层


15.3.1 设在楼内的空气调节区,当其上面房间不是空气调节区时,应做保温或隔热吊顶。

15.3.2 空气调节区的吊顶或技术夹层,应根据工艺、管道、技术设备、检修要求、保温隔热及洁净要求设计。保温层应设于吊顶上。

条文说明

15.3.1 为保证设在楼内的空气调节区室内温、湿度的稳定性和利于节能做此条规定。

在《机械工业厂房建筑设计规范 GB50681-2011》内检索
可同时查询多个内容,分隔符:空格为“与”,“\”为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