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 防雷接地


10.4.1 防雷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和《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设计规范》GB/T 50064的规定。接地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T 50065的规定。

条文说明

10.4.1 本条规定强调了为防止雷电、静电、漏电等引起火灾而应采取的措施。

在《水利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987-2014》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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