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设备配置


4.4.1 干燥房内宜采用自带微环境装置的工艺设备。

4.4.2 注液设备宜设置密闭排风装置。

4.4.3 大规模生产的锂离子电池生产线宜采用自动物料搬送系统,采取多层布置的生产区之间应采用垂直运输设备。

4.4.4 混料、辊压工序宜配置起重设备。

4.4.5 大规模生产宜采用全自动生产线。

条文说明

4.4.1 电池生产过程中注液等工序对环境湿度要求严格,如整个生产区域的环境都按此湿度要求设计,会造成很大的浪费,故建议对此类工序采用设备内微环境来满足工艺要求,以降低该工序所在房间的环境要求。

在《锂离子电池工厂设计标准 GB51377-2019》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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