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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页 > 规范 > 天津市城市综合体建筑设计防火标准 DB/T29-264-2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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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用词说明


上一节:7.3 电气 下一节:引用标准名录
在《天津市城市综合体建筑设计防火标准 DB/T29-264-2019》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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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总则
  • 2 术语
  • 3 总平面布局及救援设施
  • 3.1 总平面布局
  • 3.2 消防车道及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 3.3 防火间距
  • 4 耐火等级和平面布局
  • 4.1 耐火等级
  • 4.2 平面布局
  • 5 安全疏散和避难
  • 6 建筑构造与室内外装修
  • 6.1 防火单元与防火分隔
  • 6.2 疏散楼梯和管道井
  • 6.3 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口和固定窗
  • 6.4 建筑内部装修装饰
  • 6.5 建筑保温和外墙装饰
  • 7 消防设施
  • 7.1 消防给水
  • 7.2 防烟、排烟及通风空调系统
  • 7.3 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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