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测量仪器、仪表准确度


测量仪器、仪表准确度应不低于以下要求:

a)电压测量装置:±0.5%FS;

b)电流测量装置:±0.5%FS;

c)温度测量装置:±0.5℃;

d)时间测量装置:±0.1%FS;

e)尺寸测量装置:±0.1%FS;

f)质量测量装置:±0.1%FS。

在《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 GB38031-2020》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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