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出厂检验


6.1.1 制造商在产品出厂前应对探测器至少进行下述试验项目的检验:

a)基本性能试验;

b)报警动作值试验;

c)量程指示偏差试验

d)响应时间试验;

e)探测器互换性能试验;

f)长期稳定性试验;

g)绝缘电阻试验;

h)电气强度试验。

6.1.2 制造商应规定抽样方法、检验和判定规则。

在《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1部分:工业及商业用途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 GB15322.1-2019》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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