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消防车 第23部分:供气消防车

Fire fighting vehicles-Part 23:Compressed air supply fire fighting vehicle

GB7956.23-2019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19-12-31发布 2020-07-01实施

本部分的第4章、第6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GB7956《消防车》已经或计划发布以下部分: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第2部分:水罐消防车;

——第3部分:泡沫消防车;

——第4部分:干粉消防车;

——第5部分:气体消防车;

——第6部分: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

——第7部分:泵浦消防车;

——第12部分:举高消防车;

——第14部分:抢险救援消防车;

——第16部分:照明消防车;

——第17部分:排烟消防车;

——第23部分:供气消防车;

……

本部分为GB7956的第23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应急管理部上海消防研究所、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牡丹江森田特种车辆改装有限责任公司、汉纬尔机械(上海)有限公司、普瑞格斯压缩机(上海)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金义重、张全灵、田永祥、王长伟、朱义、安冰、万明、凌新亮、沈旸、李洪林、王浩楠。

上一节:没有了 下一节:1 范围
在《消防车 第23部分:供气消防车 GB7956.23-2019》内检索
可同时查询多个内容,分隔符:空格为“与”,“\”为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