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 竣工验收


12.5.1 施工单位按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工程全部完成后,应及时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12.5.2 工程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共同进行,合格后即应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12.5.3 工程竣工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交下列文件:

1 综合部分:

1) 竣工技术文件说明;

2) 开工报告;

3) 工程竣工证书;

4) 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清单及其相应签证文件;

5) 材料和设备质量证明文件及其复验报告。

2 建筑工程:

1) 工程定位测量记录;

2) 地基验槽记录;

3) 钢筋检验记录;

4) 混凝土工程施工记录;

5) 混凝土/砂浆试件试验报告;

6) 设备基础允许偏差项目检验记录;

7) 设备基础沉降记录;

8) 钢结构安装记录;

9) 钢结构防火层施工记录;

10) 防水工程试水记录;

11) 填方土料及填土压实试验记录;

12) 合格焊工登记表;

13) 隐蔽工程记录;

14) 防腐工程施工检查记录。

3 安装工程:

1) 合格焊工登记表;

2) 隐蔽工程记录;

3) 设备开箱检查记录;

4) 静置设备安装记录;

5) 设备清理、检查、吹扫、置换、封存记录;

6) 设备安装记录;

7) 设备单机运行记录;

8) 阀门试压记录;

9) 安全阀调整试验记录;

10) 管道系统安装检查记录;

11) 管道系统试验记录;

12) 管道系统吹扫/置换记录;

13) 设备、管道系统防静电接地记录;

14) 电缆敷设和绝缘检查记录;

15) 报警系统安装检查记录;

16) 接地体、接地电阻、防雷接地安装测定记录;

17) 电气照明安装检查记录;

18) 防爆电气设备安装检查记录;

19) 仪表调试及其系统试验记录。

4 竣工图。

5 观感检查记录。

条文说明

竣工验收是工程建设的最终成果评价,是施工单位将“产品”交付给建设单位的重要环节。根据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共同进行。按规定验收合格,并经建设单位认可后,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竣工验收时,由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验收文件是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和工程质量“终身制”的依据,建设单位应在相关各方的配合下进行认真核对,必要时应进行抽查检测或试验,并做好相关记录。

在《加氢站技术规范 GB50516-2010(2021年版)》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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