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 预制灭火系统的安装


5.7.1 柜式气体灭火装置、热气溶胶灭火装置等预制灭火系统及其控制器、声光报警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固定牢靠。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5.7.2 柜式气体灭火装置、热气溶胶灭火装置等预制灭火系统装置周围空间环境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条文说明

5.7.1 新增条文。预制灭火系统在喷放时,要产生冲击和震动,所以应将其固定牢靠;另外,为防止这些灭火装置被任意移动也应固定牢靠。

5.7.2 新增条文。满足设备周围空间环境要求是保证系统性能和可靠灭火的条件,同时也方便维护工作。

在《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3-2007》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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