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L 气瓶及气瓶阀门型式试验项目


L1 气瓶型式试验项目(见表L-1)

表L-1 气瓶型式试验项目

标准附图

标准附图

注L-1:瓶体型式试验项目按照无缝气瓶或者焊接气瓶进行。

注L-2:无缝气瓶和缠绕气瓶为枪击试验,焊接气瓶为爆炸冲击试验。

注L-3:试验项目仅针对车用液化石油气钢瓶和车用液化二甲醚钢瓶。

注L-4:试验项目仅针对车用CNG金属内胆纤维缠绕气瓶。

注L-5:试验项目仅针对A类车用压缩氢气铝合金内胆碳纤维全缠绕气瓶。

注L-6:试验项目仅针对B类车用压缩氢气铝合金内胆碳纤维全缠绕气瓶,并且该类气瓶的B3专项中仅进行缠绕层力学性能试验和扭矩试验。

注L-7:该试验项目不适用于金属内胆纤维环缠绕气瓶。

注L-8:该试验项目不适用于金属内胆纤维缠绕气瓶。

注L-9:该试验项目仅针对塑料内胆纤维全缠绕气瓶(不含车用)。

L2 气瓶阀门型式试验项目(见表L-2)

表L-2 气瓶阀门型式试验项目

标准附图

标准附图

注L-10:分类中的PF1-1专项指“工业气体用瓶阀”;PF1-2专项指“燃气瓶阀”;PF1-3专项指“消防灭火用瓶阀”;PF2-1专项指“车用气瓶阀”;PF2-2专项指“绝热气瓶用瓶阀”;PF2-3专项指“非重复充装用瓶阀”;PF2-4专项指“呼吸器用瓶阀”。

注L-11:不包括机动车用液化石油气钢瓶集成阀。

注L-12:装配有安全泄压装置时进行该试验项目。

注L-13:仅针对氧气或者其他强氧化性气体瓶阀。

注L-14:装配有限流装置时进行该试验项目。

注L-15:不包括机车用液化石油气钢瓶集成阀。

在《气瓶安全技术规程 TSG23-2021》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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