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成绩评定


9.1 理论知识考试

采用闭卷计算机考核,实行百分制,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9.2 技能操作考核

采用实际操作、模拟操作和讲解示范等方式。实行百分制,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技师、高级技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9.3 体能达标测试

实行达标制,考核3项体能科目,全部达标的为合格。

9.4 合格条件

搜救犬训导员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核、体能达标测试全部合格的,为鉴定合格,可获得相应技能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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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搜救犬训导员职业技能要求 XF/T3002-2020》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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