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人员和工作量要求


检测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检测前应确定由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由具有四级/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消防设施操作员(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职业方向)实施检测。

检测机构安排现场检测人员的数量和工作量应按照以下要求确定:

a) 合同建筑面积 5 000㎡以下(含)的不应少于3人;检测工作量不应少于1.5人•日;

b) 合同建筑面积 5 000㎡以上 40 000㎡以下(含)的不应少于 3 人;检测工作量不少于3人•日;

c) 合同建筑面积40 000㎡以上100 000㎡以下(含)的不应少于4人;检测工作量不少于8人•日;

d) 合同建筑面积 100 000㎡以上的不应少于5人;检测工作量不少于10人•日。

在《山东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DB37/T242-2021》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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