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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铁路危险货物办理站、专用线(专用铁路)货运安全设备设施暂行技术条件》的通知(铁运[2010]1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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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目录
第十二章 劳动安全防护
上一节:第十一章 防雷、防静电设施
下一节:第十三章 其他
在《关于印发《铁路危险货物办理站、专用线(专用铁路)货运安全设备设施暂行技术条件》的通知(铁运[2010]105号)》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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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术语
第三章 一般规定
第四章 仓库、站台、雨棚、堆场
第五章 储罐
第六章 栈桥、鹤管、装卸泵(压缩机)、输送管道
第七章 集装箱场地
第八章 装卸作业线
第九章 非罐装货物及集装箱装卸设备
第十章 消防设备、 设施
第十一章 防雷、防静电设施
第十二章 劳动安全防护
第十三章 其他
附录A 计算间距的起止点
附录B 本技术条件用词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