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审查的术语和定义、总则、改造可行性研究、建筑设计、消防 给水系统、防烟排烟系统、消防电气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既有民用建筑改造以及工业建筑改变为公共建筑的改造。 本文件不适用于既有建筑扩建,以及住宅建筑、工业建筑、文物建筑、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和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改造。

在《大连市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审查技术规程 DB2102/T0053-2022》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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