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 给水


9.6.1 湿地公园给水设计用水量应根据绿化用水、配套建筑及设施的生活用水、消防用水、道路广场冲洒、管网漏失水量及未预见用水等综合确定。

9.6.2 给水系统应根据功能、用途选用不同类型水源,并应满足各自用水水质要求;绿化灌溉宜选用雨水、再生水和现状地表水。

条文说明

9.6.1 为节约水资源,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绿化灌溉、道路浇洒用水的非传统水源优先选择过滤、净化后的雨水。

9.6.2 绿化灌溉用水量计算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喷灌工程技术规范》GB/T50085作了规定。

在《湿地公园设计标准 CJJ/T308-2021》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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