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一般要求


6.1.1 工程验收宜包括工程初验、工程试运行和工程终验三个步骤,对于规模较小、施工复杂程度低、施工成熟度高的工程,可一次完成全部验收工作。

6.1.2 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编制竣工文件。竣工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工程说明;

2 开工报告;

3 安装工程量总表;

4 工程设计变更单;

5 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如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提交);

6 停(复)工报告(如有停/复工情况提交);

7 随工签证记录;

8 隐蔽工程随工验收签证;

9 验收报告、验收证书;

10 测试记录;

11 竣工图纸;

12 备考表。

6.1.3 竣工文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竣工文件按规定内容不应有缺页、漏项、颠倒现象,资料齐全;

2 竣工图纸应与实际竣工情况相符,测试记录数据应真实、准确、完整;

3 资料书写应字迹清楚、版面整洁、规格一致,装订应符合归档要求。

在《移动通信基站工程技术标准 GB/T51431-2020》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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