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一般规定


5.1.1 建筑光伏系统设备和材料应符合建筑安全规定,作为建筑材料或构件时应满足建筑功能需求。

5.1.2 建筑光伏系统设备和材料的选取应与建筑物外观和使用功能相协调。

5.1.3 建筑光伏系统的建筑设计应结合功能要求选用相应的组件类型、结构方案和构造措施。

5.1.4 建筑光伏发电设备和构件应符合在运输、安装和使用过程中的强度、刚度以及稳定性规定。

在《建筑光伏系统应用技术标准 GB/T51368-2019》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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