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水景设计


6.3.1 水景设计应充分利用自然水体,创造临水空间和设施,并应设置沿岸防护安全措施。

6.3.2 对水位控制有要求的水体,其池体应采用防水及抗渗漏材料。

6.3.3 旱喷泉喷洒范围内不应设置道路,地面铺装应防滑。

条文说明

6.3.1 在水景设计中创造出各种临水空间,是居住绿地景观设计的基本要求,其安全防范要求见本标准第6.1.4条。

6.3.2 对有渗漏现象的自然水体以及人工水池,要求采用土工布池底或钢筋混凝土池底进行处理,以确保水位不会产生过大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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