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 接口


5.5.1 综合监控系统应通过标准数据接口将集成子系统接入。

5.5.2 综合监控系统应提供对其他系统的信息接入机制,应以标准的、可扩展的方式通过接口进行访问。

5.5.3 综合监控系统应提供标准数据输出接口至第三方系统服务平台。

5.5.4 接口设计应明确下列内容:

1 接口目的;

2 接口功能;

3 接口物理特性,包括接口位置、冗余要求、通信介质、链路数量、连接方式、供电方式、物理接口界面、电磁兼容性要求;

4 通信协议,包括通信次序、协议格式、通信参数、报文详述、通信方式、加密方案;

5 接口测试,包括测试计划、测试方案、测试记录;

6 涉及接口工作各方的责任界面;

7 接口点表。

5.5.5 接口宜具有冗余处理机制和故障诊断功能。

条文说明

5.5.4 综合监控系统的接口开发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详细接口规格书内容大纲(不限于):

1)术语解释;

2)接口规格书(接口框图、通信介质、接口位置和数量、电气规格、机械规格、接口功能);

3)接口协议(接口协议、规范、数据格式、协议详细描述、数据地址分配、异常处理);

4)附录:接口点表。

(2)详细接口测试计划内容大纲(不限于):

1)接口概述:

2)协议测试条件、准备及流程:

3)目视测试条件、准备及流程;

4)通信测试条件、准备及流程;

5)点对点测试条件、准备及流程;

6)端对端测试条件、准备及流程;

7)功能测试条件、准备及流程;

8)性能测试条件、准备及流程;

9)测试程序。

(3)接口测试规格书内容包括(不限于):测试的所有细节、先决条件、测试行动以及预期的测试效果,测试期间使用和填写的测试表。

在《数据中心综合监控系统工程技术标准 GB/T51409-2020》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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