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包装、贮存和运输


8.1 样品应采用适当的形式独立包装,每只玻璃球占据一个位置。包装盒内应有产品合格证、说明书和产品数据单、包装箱外宜标有生产商、产品批号或生产日期、公称动作温度、标称直径以及易碎品标志等。

8.2 产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处,贮存温度应在-10℃~+45℃范围内。

8.3 产品在运输中应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防止有可能由于磕碰、颠震等造成的损坏。

在《自动灭火系统用玻璃球 GB18428-2010》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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