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稳定计算模型及参数


3.4.1 同步发电机及控制系统模型及参数应按下列规定进行选择:

1 同步发电机宜采用次暂态电势变化的详细模型;

2 对于能提供实测模型及参数的同步发电机,均应采用实测模型和实测参数;

3 对于不能提供实测模型及参数的同步发电机,可采用典型模型和典型参数;

4 原动机及调速系统的参数原则上应采用实测参数,不能提供时可采用制造厂家提供的参数;

5 在规划设计阶段或无完整参数时,较大容量同步发电机可参考已投运的相同厂家相同容量机组的模型及参数。

3.4.2 常用的风力机组模型有鼠笼异步风电机组、双反馈式异步风电机组和直接驱动式同步风电机组,应根据实际选择相应模型。

3.4.3 负荷模型和参数应根据地区电网实际负荷特性和所使用的程序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综合负荷的模型可用静态电压和频率的指数函数并选用恰当的指数代表。

2 比较集中的大容量电动机负荷的模型,可在相应的110kV(66kV)高压母线用一等价感应电动机负荷与并联的静态负荷表示。

3 在规划设计阶段,负荷可用与所在地区相同特性的负荷模型或者恒定阻抗模型。

4 进行动态稳定分析时,应采用详细模型。

3.4.4 其他设备参数应按下列规定进行选择:

1 现有设备应采用实际参数;

2 新建设备宜采用设计参数;

3 在规划设计阶段或无完整参数时,可按同类型设备典型参数考虑。

条文说明

3.4.1 计算分析应使用合理的模型及参数,以保证计算结果的精确度。计算中同步发电机及控制系统应尽可能地采用实测、详细模型和参数。在规划设计阶段或无完整参数时,较大容量同步发电机可参考已投运的相同厂家相同容量机组的模型参数。

在《电力系统安全自动装置设计规范 GB/T50703-2011》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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