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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企业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50721-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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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目录
4.6 雨水利用系统
4.6.1 雨水宜回收利用。
4.6.2 受污染的初期雨水宜单独收集处理。
上一节:4.5 回用水系统
下一节:5 泵站
在《钢铁企业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50721-2011》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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