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公共图书馆用房项目设置表

注:●—应设;◎—可设;○—不设。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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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以上用房有关设计要求,按《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38—99的规定执行。
2 小型图书馆的可设项目原则适用于2300m2以上的小型图书馆。
在《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 建标108-2008》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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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应设;◎—可设;○—不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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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以上用房有关设计要求,按《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38—99的规定执行。
2 小型图书馆的可设项目原则适用于2300m2以上的小型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