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 密目网的标识由永久标识和产品说明组成。


8.2.1 密目式安全立网的永久标识:

——本标准号;

——产品合格证;

——产品名称及分类标记;

——制造商名称、地址;

——生产日期;

——其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所规定必须具备的标记或标志。

8.2.2 批量供货的密目网应在最小包装内提供产品说明,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密目网的适用和不适用场所;

——使用期限;

——整体报废条件或要求;

——清洁、维护、储存的方法;

——拴挂方法;

——日常检查的方法和部位;

——使用注意事项;

——警示“不得作为平网使用”;

——警示“B级产品必须配合立网或护栏使用才能起到坠落防护作用”;

——为合格品的声明。

在《安全网 GB5725-2009》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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