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氮气产生组件


5.2.1 供氮能力

5.2.1.1 供氮流量不应小于生产单位的公布值。

5.2.1.2 供氮纯度不应小于95%。

5.2.1.3 供氮压力不应小于0.3MPa,且不应小于生产单位的公布值。

5.2.2 耐湿热性能

按6.7规定的方法进行湿热试验,试验过程中,氮气产生组件应能正常运行。

5.2.3 耐高低温运行性能

按6.8规定的方法进行耐高低温运行试验,氮气产生组件应能正常工作,供氮能力应符合5.2.1的要求。

5.2.4 连续运行性能

按6.9规定的方法连续运行试验,试验过程中,氮气产生组件应无任何故障,供氮能力应符合5.2.1的要求。

在《注氮控氧防火装置 XF1206-2014》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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