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稳定计算


5.3.1 干法赤泥堆场必须根据堆场的等别、坝址所处地区的抗震设防烈度进行坝体抗滑稳定计算。

5.3.2 赤泥堆场初期坝与堆积坝的抗滑稳定性应根据坝型、坝体材料、堆存工艺及地基土的物理力学性质和各种运行工况,根据各种荷载组合计算确定。计算方法应采用瑞典圆弧法或简化毕肖甫法。地震荷载应按拟静力法计算。

5.3.3 坝体稳定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计应对初期坝顶标高、各等别特征坝顶标高和最终堆积标高相应的堆积坝体最大坝高断面分别进行抗滑稳定计算;

2 在堆场设计阶段,可按类似堆场赤泥的物理力学性质,进行初期坝体和堆积坝加高后的抗滑稳定计算;

3 堆积坝加高前进行稳定分析时,应具有该堆场赤泥堆积体的物理、力学特性试验资料及现场原位测试资料,综合判断赤泥的工程性质。

5.3.4 三等及三等以下的赤泥堆场在赤泥坝堆至1/2~2/3最终设计总坝高时,一等及二等赤泥堆场在赤泥坝堆至1/3~1/2最终设计总坝高时,应对坝体进行全面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勘察;对于堆场投产后排放规模或工艺流程发生重大改变,或赤泥性质或堆存工艺与初步设计相差较大时,可不受堆高的限制,根据需要进行全面勘察;设计单位应根据勘察结果对赤泥坝进行论证,验证最终坝体的稳定性并确定后期的处理措施。

5.3.5 抗滑稳定计算宜采用总应力法。当需涉及孔隙水压力消散和强度增长时,可采用有效应力法。计算所采用的强度指标测定方法应与计算方法相符。抗剪强度指标试验方法的选用应符合表5.3.5的规定。

表5.3.5 抗剪强度指标试验方法

标准附图

注:C为凝聚力(kPa),φ为内摩擦角(°)。

5.3.6 干法赤泥堆场稳定计算的荷载应包含下列三类,荷载的组合应根据不同运行工况按表5.3.6进行组合:

1 坝体自重;

2 坝体及坝基中的孔隙压力;

3 地震荷载。

表5.3.6 荷载的组合

标准附图

5.3.7 坝体抗滑稳定计算工况应按表5.3.7采用。

表5.3.7 坝体抗滑稳定计算工况

标准附图

注:滤饼干法赤泥堆场采用库尾排放方式时,稳定计算可不计算洪水运行工况。

5.3.8 坝坡抗滑稳定最小安全系数不应小于表5.3.8规定的数值。

表5.3.8 坝坡抗滑稳定最小安全系数

标准附图

5.3.9 新建干法赤泥堆场赤泥坝的稳定计算断面应根据赤泥的设计固结度或压实度进行概化分区。各区赤泥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可根据类似赤泥坝的勘察资料确定,扩建、改建及中期论证的赤泥堆场赤泥坝稳定计算断面应根据勘察资料进行概化分区。

5.3.10 三级及三级以下的赤泥坝可采用现行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18306中的地震基本烈度作为地震设计烈度,一级和二级赤泥坝的地震设计烈度应按批准的场地危险性分析结果确定。涉及地震荷载时,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DL 5073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5.3.11 除一级和二级赤泥坝外,场地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还应按表5.3.11选用。

表5.3.11 场地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a

标准附图

条文说明

5.3.1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赤泥坝是赤泥堆场拦挡构筑物,直接关系到堆场安全。当其稳定性不足时,可能发生失稳破坏,严重时可导致垮坝或滑坡,造成安全事故,自1980年以来,已发生多起赤泥堆场垮坝事故。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本条强制规定赤泥坝设计与运行必须满足坝体稳定性要求。

5.3.2 坝体抗滑稳定计算以极限平衡理论为基础,假设土体破坏是沿最危险滑弧发生滑动,其计算结果是滑动力矩和抗滑力矩平衡安全系数K值,用以判断坝体是否发生滑动。当考虑地震作用时,用计入地震作用力后的拟静力法计算并判断。采用瑞典圆弧法或简化毕肖普法进行抗滑稳定计算的分条宽度原则上应根据滑弧半径R确定。当发现计算结果不合理时,应考虑增加分条数量减小分条宽度。

5.3.6 本条规定了干法赤泥堆场稳定计算应考虑的荷载类别。与湿法赤泥堆场相比,正常水位的渗透压力、最高洪水位有可能形成的稳定渗透压力对于运行正常的干法赤泥堆场是没有的。

5.3.7 本条规定了稳定计算中需考虑的三种计算工况。按照现行行业标准《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DL 5073,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以下地区可不进行抗震计算。故特殊运行工况仅当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以上时才进行计算。

对于干法赤泥堆场,洪水运行工况下将使表层一定深度内赤泥层的含水率上升,力学指标有所降低。根据赤泥浸泡试验,干固赤泥被水浸泡后,表层2m以内的赤泥的力学参数将下降1/3左右。

特殊运行工况规定为按正常运行条件下遇地震,与现行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相一致。

5.3.9 新建企业赤泥的物理力学参数一般参照矿石成分和生产工艺类似的氧化铝厂取值,自然堆存的赤泥均接近或达到饱和状态,故计算参数中饱和状态强度指标不再另行取值。为方便设计,提供部分干法赤泥堆场的实测数据供参考(表1~表16)。

表1 广西某氧化铝厂拜尔法赤泥化学成分表

标准附图

表2 广西某氧化铝厂拜尔法赤泥粒径级配表

标准附图

表3 广西某氧化铝厂拜尔法现场实测赤泥的物理力学参数

标准附图

标准附图

表4 贵州某氧化铝厂赤泥主要化学成分

标准附图

表5 贵州某氧化铝厂拜尔法赤泥滤饼颗粒分析

标准附图

表6 贵州某氧化铝厂烧结法赤泥滤饼颗粒分析

标准附图

表7 贵州某氧化铝厂新鲜赤泥滤饼的物理力学参数

标准附图

表8 贵州某氧化铝厂自然固结赤泥滤饼浸泡24h前后的物理力学参数

标准附图

标准附图

表9 贵州某氧化铝厂拜尔法赤泥滤饼布料1.0m厚用220型推土机碾压后的物理力学指标

标准附图

表10 贵州某氧化铝厂拜尔法赤泥滤饼布料0.5m厚用220型推土机碾压后的物理力学指标

标准附图

表11 山东某氧化铝厂赤泥的化学成分分析(%)

标准附图

表12 山东某氧化铝厂赤泥粒级组成表

标准附图

表13 山东某氧化铝厂赤泥的物理性质

标准附图

注:n为频数,

标准附图

m为平均值,σ为标准差,δ为变异系数。

表14 山东某氧化铝厂赤泥的力学指标(直剪)

标准附图

表15 山西某氧化铝厂击实拜尔法赤泥的直剪试验指标(快剪)

标准附图

表16 山西某氧化铝厂自然堆积拜尔法赤泥的物理力学指标(均值)

标准附图

5.3.10、5.3.11 根据现行行业标准《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SL 203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的要求如下:

(1)赤泥坝一般采用基本烈度作为设防烈度,考虑到一、二级坝的重要性,故规定应对其进行场地危险性分析,根据分析结果,确定其设防烈度。三级及三级以下赤泥堆场,当赤泥坝垮坝将产生严重次生灾害时,赤泥坝的设防标准应提高一档。该处的“档”系指表5.3.11内的水平加速度a(0.05g、0.10g、0.15g、0.20g、0.30g、0.40g)。

(2)采用拟静力法进行抗震稳定计算时,一、二级坝宜通过动力试验测定土体的动态抗剪强度,当动力试验给出的动态强度高于相应的静态强度时应取静态强度值。

(3)地震作用的效应折减系数除另有规定外,取0.25。

(4)竖向设计地震加速度的代表值av应取水平向设计地震加速度代表值的2/3。

(5)一般情况下,坝体稳定计算可只考虑水平地震作用,设计烈度8、9度的1、2级的赤泥坝应同时计入水平和竖向地震作用。当同时计算水平和竖向地震作用效应时,总的地震效应也可将竖向地震作用效应乘以0.5的遇合系数后与水平地震作用效应直接相加。

在《干法赤泥堆场设计规范 GB50986-2014》内检索
可同时查询多个内容,分隔符:空格为“与”,“\”为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