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 感观质量验收


8.2.1 墙体的感观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8.2.2 开裂的墙体应按下列情况进行验收:

1 应由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开裂墙体进行检测、鉴定;

2 对能影响结构安全性的开裂墙体,需返修或加固处理时,应待返修或加固处理满足使用要求后进行二次验收;

3 对不影响结构安全性的开裂墙体可予以验收,对明显影响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的墙体裂缝,应进行处理。

8.2.3 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正常使用的墙体,应严禁验收。

条文说明

8.2.1 墙体的感观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8.2.2 墙体裂缝问题在工程实践中是往往无法回避的,应根据其对建筑安全性、适用性及耐久性的影响程度的不同,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返修或加固处理。

在《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 GB50574-2010》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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