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4 环境保护设施


17.4.1 地热电站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内容,应包括下列各项:

1 废气/汽的处理和回收利用系统;

2 废水和污水的处理和回收利用系统;

3 消声器等噪声防治措施;

4 固废处理措施;

5 环境监测仪器设备。

17.4.2 地热电站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其他设施应包括回灌井和消声器。

在《地热电站设计规范 GB50791-2013》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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