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一般规定


4.1.1 本章适用于防静电水磨石地面、防静电水泥砂浆地面、防静电耐磨地面的施工。

4.1.2 防静电水泥类地面施工内容应包括基层处理、导静电地网和接地系统、找平层、面层的施工。

4.1.3 防静电水泥类地面基层清理、导静电地网铺设和分格条施工完成后,应分别进行质量检查,未达到质量标准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并应填写工序施工检查记录。

4.1.4 施工现场及环境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楼、地面基层应已施工完成,并应验收合格;

2 施工现场环境温度不得低于5℃。

在《防静电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GB50944-2013》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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