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铭牌和标志


8.1 产品铭牌

信号灯外壳上应有清晰耐久的金属铭牌,应包含如下内容:产品名称、型号(LED光源信号灯应注明感性或容性负载)、制造商名称和商标、额定电压、生产批号。

铭牌大小应与产品外形尺寸协调一致。

8.2 发光单元标识

发光单元背罩上应有标识,标识应包括如下内容:产品名称、型号、颜色、安装方向、额定功率、生产批号、制造商名称。

8.3 包装标志

外包装箱上应注明:产品名称和型号、商标、制造商名称和地址、光源种类、采用的额定电压和额定功率、采用的标准编号和名称、产品批号、生产日期等。两侧面应有“防潮”、“小心轻放”及“向上”等标志。

在《道路交通信号灯 GB14887-2011》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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