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 气流流型与送风量


5.4.1 气流流型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满足空气洁净度级别的要求。A级洁净区应采用单向流型;B级、C级、D级洁净区应采用非单向流型,且应减少涡流区。

2 应满足污染空气快速排出的要求。

3 洁净区的气流分布应均匀,气流速度应满足工艺生产及人体卫生要求。

5.4.2 洁净区气流的送、回风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B级、C级洁净区应顶送下侧回。

2 D级洁净区应顶送下侧回;工艺生产有特殊要求时,可采用侧送或上回。

3 有粉尘产生的房间,不应采用上部回风方式。

5.4.3 洁净室内回(排)风口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靠近易产生污染的工艺设备附近;

2 应布置在洁净气流的下风侧;

3 不应设置在人员长期停留的区域。

5.4.4 洁净区的送风量应取下列最大值:

1 按表5.4.4中的数据计算或按室内发尘量计算;

2 根据热湿负荷计算的送风量;

3 按自净时间计算的送风量;

4 向洁净区提供的新风量。

表5.4.4 空气洁净度等级和送风量

标准附图

注:1 换气次数适用于层高小于4m的洁净区。

2 室内人员少、热源少、发尘量少时宜采用下限值。

条文说明

5.4.2 D级洁净区在工艺条件受限时可侧送下侧回,若是不产尘的房间也可采用顶送顶回,但应能保证不会产生污染和交叉污染。

有粉尘产生的房间,若采用上部回风方式,会造成粉尘的二次扩散飞扬,不利于粉尘的有效排出。

在《中药药品生产厂工程技术规范 GB51069-2014》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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